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,并非一旦抵扣就永久有效。当购进货物、服务的用途发生改变,或发生特定损失时,企业要把此前已抵扣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「转出」,计入相关成本或损失,不能再用来抵减销项税。这一步没做,可能带来补税和滞纳金风险。

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

进项税额转出,是针对已经抵扣(或已勾选认证)的进项税,因法定情形不再符合抵扣条件,而把对应税额从进项中扣除、改由企业自行承担的处理动作。

它和「取得专票但根本不勾选抵扣」不是一回事:

  • 不勾选抵扣:拿到专票时就不认证、不抵扣,进项税始终没进账。
  • 进项转出:当初已经抵扣了,后来用途变了或出事了,要把已抵的税额再「退」出来,转为成本或损失。

转出不是惩罚,而是把不该抵的税额纠正回企业负担。是否需要转出、转出多少,以最新增值税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(2026年)。

常见需要转出的情形

以下情形较为常见,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:

情形 说明 转出处理
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购进货物、服务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 对应进项税转出
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购进专用于免税项目 对应进项税转出
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如购进商品发给员工、用于职工食堂 对应进项税转出
非正常损失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等 对应进项税及运费进项一并转出
购进的贷款服务、餐饮、居民日常、娱乐服务 这几类服务本身不得抵扣 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或需转出

非正常损失有明确界定,通常指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,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、销毁等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,是否转出以最新规定为准,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。

怎么计算转出金额

转出金额一般按「当初抵扣的税额」确定,常见算法:

  1. 按原抵扣税额转出:能直接对应到原专票税额的,按票面已抵扣税额转出。
  2. 按成本还原转出:货物已领用、原票不在手时,按转出时点的不含税成本乘适用税率计算:转出税额 =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的成本 × 适用税率。
  3. 按比例分摊:兼用于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项目的固定资产、不动产,可按年度销售额比例分摊不得抵扣部分。

成本核算不清楚时,转出的税额容易算错。拿不准的,建议咨询专业人员,不要凭估计填数。

在申报表哪里填

进项转出通常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**附表二(本期进项税额明细)**相关栏次填列,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栏次(如免税项目用、集体福利、非正常损失等各有对应行次)。填报口径以最新申报表样式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(2026年)。

  • 已勾选认证的专票要做转出的,应在附表二相应栏次反映。
  • 兼用固定资产、不动产的分摊计算,同样在附表二相关栏次体现。

和进项勾选认证的关系

进项转出与进项发票勾选认证是「一前一后」的关系:先勾选认证抵扣,之后若出现上述情形再做转出。两者都依赖费用票据合规——票据不合规,连抵扣资格都没有,更谈不上转出。

已抵扣再做转出,等于把之前的抵减「收回」。企业应在用途改变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及时转出,拖到被税务检查才发现,可能连同税收滞纳金与罚款一起补。

常见误区

  • 误区一:专票认证了就一定能抵。 用途用于免税、集体福利、个人消费,或属于不得抵扣的服务类别,认证了也要转出。
  • 误区二:非正常损失只算货物本身。 与非正常损失相关的运费进项税,通常也要一并转出。
  • 误区三:转出随便估个数。 转出金额要能对应到原抵扣税额或按成本还原,乱填会被认定为申报不实。
  • 误区四:税控盘上没勾选就无需管。 即使未勾选,用于不得抵扣用途的购进,也不得计入进项,相关税务风险并未因此消除。

如果拿不准怎么办

  1. 对照上述情形,先看购进货物、服务的实际用途是否发生改变。
  2. 梳理对应专票的抵扣记录和成本数据,确认可对应的转出税额。
  3. 在用途改变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完成转出,并在申报表填列。
  4. 情形复杂或金额较大的,建议咨询专业人员或本所,避免自行判断出错。
  5. 涉及纳税申报期限的,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,逾期可能影响纳税信用。

政策口径会变化,本文所列情形、计算方式与申报栏次均为概括性说明,具体以最新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涉及自身账务,建议咨询专业人员。


关于我们

昌邑德勤会计事务所(与德勤华永无关联)位于昌邑,主要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、工商登记代办、涉税咨询等基础财税服务。本所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资质,不承接需相应执业许可的专项业务。

本文内容依据公开增值税法规整理,用于普及财税常识,不构成具体税务意见,也不对任何税务结果作出承诺。政策口径会调整,具体适用以最新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。如涉及自身账务,可了解本所代理记账服务。

更多参考:关于我们、进项发票勾选认证、费用票据合规、纳税申报期限一览。


常见问题

问:发票已经勾选抵扣了,后来用于员工福利,还要处理吗? 答:要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,对应的已抵扣进项税应作转出,不能再抵。具体以最新增值税法规为准。

问:货物因管理不善被盗,进项税怎么处理? 答: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,对应的进项税及相关的运费进项税通常要一并转出。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、如何计算,以最新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问:兼用的固定资产怎么算转出? 答:既用于可抵扣项目又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固定资产、不动产,可按年度销售额比例分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。分摊方法和口径以最新规定为准,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。

问:没勾选的专票是不是就不存在转出问题? 答:未勾选的专票本就未抵扣,不存在转出;但用于不得抵扣用途的购进,也不得计入进项,税务风险并未因此消除。仍应按实际用途合规处理。